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荆州经开区住建局关于印发《荆州经开区提升供水供气服务能力若干举措》的通知
信息来源:经开区住建局 | 发布时间:2023-03-24 18:50



荆开建发〔202319


荆州经开区住建

关于印发《荆州经开区提升供水供气服务能力

若干举措的通知


各供水供气企业:

经开区住建局制定了提升用水用气服务若干举措,现将文件印发给你们,请结合实际贯彻落实。



2023324日       



关于印发《荆州经开区提升供水供气服务能力

若干举措》的通知


为进一步健全基本公共服务体系,提升公共服务质量和水平,增进人民福祉,提升人民生活品质,不断增加群众获得感、辛福感、安全感。现将有关工作举措通知如下:

一、建立健全供水供气企业投诉制度

(一)为方便用户投诉,供水供气企业应设立专门的投诉电话、邮箱、微信公众号等渠道,确保用户可以便捷地提交投诉。投诉接收人员应热情、耐心地接听或接收用户的投诉,并准确记录投诉内容。

(二)投诉接收人员应对用户投诉进行分类,根据投诉的内容将其分为不同类别,如服务质量、费用问题、设备故障等。对于不同类型的投诉,应指定相应的处理部门进行处理,并及时跟进处理进展,确保用户投诉得到及时解决。

(三)供水供气企业应对用户投诉进行调查,了解事实真相,找出问题的原因。在调查过程中,应与用户保持沟通,及时反馈处理进展,让用户了解调查情况。根据调查结果,及时采取措施进行处理,并向用户反馈处理结果。

(四)供水供气企业应对用户投诉进行记录和分析,总结投诉原因和教训,提出改进措施。同时,应建立投诉档案,对投诉事件进行归档保存,为企业的管理和服务提供参考。

(五)针对用户投诉的情况,供水供气企业应对相关人员进行培训,提高服务质量和安全意识。同时,应制定预防措施,避免类似问题再次发生。定期对供水供气设备进行检查和维护,确保设备正常运行。

(六)供水供气企业应公开投诉处理流程和制度,让用户了解投诉途径和处理进展。在处理用户投诉时,应遵循公开、公正、透明的原则,保护用户的合法权益。

二、建立健全供水供气首问责任制制度

(一)设立首问责任人。第一个接到用户反馈问题的工作人员即为首问责任人,无论用户所反馈问题是否属于自身职责范围内,均要转述用户反馈问题,并跟进处理,确保问题得到解决。

(二)建立完善接待与响应机制。首问责任人需要及时接收到客户的问题,并尽快给出响应。需要遵循标准的响应流程,包括确认问题、提供解决方案或转交相关部门处理等机制。

(三)制定考核机制。根据处理问题的质量、效率以及服务态度等指标对首问责任人进行评估。对于表现优秀的首问责任人,可以给予一定的奖励和晋升机会;对于表现不佳的员工,则需要给予相应的惩罚,以促使其改进服务质量。

三、保障自来水水质安全

强化行业指导,不定期抽查制水厂、加压泵站生产运行情况和水质检测中心水质检测情况。提升荆州经开区水质监测站监测能力,达到国家标准97项。推动供水企业老化工艺设施提档升级。推动城市备用水源建设。每年对自来水公司开展1次水质督察,加大供水管网水质检测力度。加强农村饮水提标升级工程建设,加快推进农村供水工程规模化。

四、保障燃气安全稳定供应。

巩固城镇燃气安全生产专项整治三年行动成果,强化城镇燃气安全监管,加大燃气安全使用宣传力度,开展城镇燃气安全生产事故隐患排查整治,进一步提高燃气服务与安全保障水平。持续推进城镇燃气管道更新改造工作,同步推进数字化、网络化和智能化建设,完成“四个系统”建设工作,推进智能表具更换和燃气安全装置加装工作。
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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